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第五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所用词语,除非文义另有要求,其释义与公司章程所用词语释义相同。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五十五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