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 | 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购买商品、服务、原材料等 | 12,800,000.00 | 3,135,003.96 | 根据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进行调整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锂电池 | 4,800,000.00 | 0.00 | 根据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进行调整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其他 | ||||
| 合计 | - | 17,600,000.00 | 3,135,003.96 | - |
注: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数据统计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袁佑诗实际控制人:袁佑诗注册资本:1041.6667万元主营业务:电子产品、新能源电池、动力汽车电池保护板、逆变器、移动电源的技术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交易内容:购买保护板等原材料,销售锂电池模组等产品。交易金额:预计2026年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销售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关联关系:深圳市三合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持有19.20%股权的重要参股子公司。
4.企业名称:长兴聚材赋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城路318号一号厂房5层502室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海永实际控制人: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交易内容:购买电芯等原材料,销售电池。交易金额:预计2026年采购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销售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关联关系:长兴聚材赋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有40%股权的重要参股子公司。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6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都伟云、周新芳、周志伟、钱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82%,未超3,000万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基于真实自有业务的需要,其定价根据市场定价为原则,双方协商定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成交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宏锂电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