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文一西路1326号利尔达物联网科技园1号楼1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文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193,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28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0,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陈云、崔彦军、杨柳勇、徐明因公事缺席;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7,183,36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股数10,00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北杨、陈家齐
(三)结论性意见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