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2025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徐云萍女士、独立董事张莎莎女士、董事长李藏稳先生。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徐云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2025年4月23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 审议通过 |
| 议案》;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2025年8月4日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 2025年10月24日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 2025年12月19日 |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工作总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对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予以特别关注,并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情况,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等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审部开展工作,督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目前,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制度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推动公司持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