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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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 照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对于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根据 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 取董事报酬,且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未在公司担任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发放薪酬和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6 万元/ 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 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 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 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 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按公司制度在月度和年度发放,其中月度绩效薪酬按公司绩效制度进行评价后 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以及个人年度工作任 务的完成情况,并依据公司绩效制度和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评价后发放,其中 年度绩效薪酬的80%在年终时发放,2026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剩余20%;
2、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外发放薪酬;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等会议及按 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6、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 议》。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