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实精密(920221)_公司公告_易实精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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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1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确保公司正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的理财产品。在此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在确保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投资产品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余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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