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实精密(920221)_公司公告_易实精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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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5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司永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5年8月22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何建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自2025年8月29日起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何建成先生在任公司副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阅该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司永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司永国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公司董事会对副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5日

附件:

1. 司永国先生简历

司永国,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凤城半轴厂副总经理兼白旗厂厂长;曙光集团丹东车桥总厂技术质量副厂长;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机加工分厂厂长;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安徽康铨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芜湖禾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运营总监。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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