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3 月11 日以通讯及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 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 人。
董事张松旺、常成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智新下田(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SV”或 “越南公司”)的经营发展、项目资金需求,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 GSV 拟向其股东之一、本公司关联方下田L&C 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下田”) 申请总额不超过100 万美元的借款(以下简称“本次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不超过2%。
公司作为越南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其发展并促成本次借款,拟为本次 借款提供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匹配,具体担保形 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越南公司同意以其自身全部资产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 反担保。
上述借款及担保协议尚未签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需要确定协议内 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相关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