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920212)_公司公告_智新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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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6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1月21日以通讯及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董事张松旺、常成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和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4.22元/股调整为4.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因个人在本次激励对象范围内,存在关联关系,关联人赵庆福、李良伟、孙绍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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