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诚科技(920207)_公司公告_众诚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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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诚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5207 证券简称:众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23《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三)会议议程;

(四)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五)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除会议记录外,审计委员会还应根据的表决结果,就会议所成的决议制作单独的会议决议。

第三十三条 与会委员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委员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其他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士不得予以阻挠。

第三十四条 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三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委员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日后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对本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第三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

第三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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