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诚科技(920207)_公司公告_众诚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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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诚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5207 证券简称:众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4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33《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的。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

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报告。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买卖公司股份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负责收回其所得收益。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九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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