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科技(920195)_公司公告_三祥科技: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时间:

三祥科技: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4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9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9月1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9月16日),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

2、《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