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190 证券简称:雷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关于制定<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公司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