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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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认定刘明奇、李相洁、张波共3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2日,公司将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对拟认定刘明奇、李相洁、张波共3人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刘明奇、李相洁、张波共3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刘明奇、李相洁、张波共3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2026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刘明奇、李相洁、张波共3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