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龙科技(920188)_公司公告_悦龙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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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龙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6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阅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0478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洪民、刘德运、丛川波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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