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83 证券简称:海菲曼 公告编号:2026-084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 | (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材料款、加工费、水电费 | 150,000 | 155,910.98 |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模切制品、五金制品 | 750,000 | 731,852.86 |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其他 | 房屋租赁 | 0 | 10,596.36 | |
| 合计 | - | 900,000 | 898,360.20 | - |
注: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曾向东莞市石碣富声电子厂租赁其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石碣庆丰中路202号4栋302室的厂房用于仓储,公司租赁的房产租金参考市场价确定,定价公允。公司已于2025年7月终止了相关关联租赁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 1. 多摩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 |||
| 名称 | 多摩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 ||
| 住所 | 东莞市茶山镇塘角村茶石公路邓屋庙 | ||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茶山镇塘角村茶石公路邓屋庙 |
| 注册资本 | 70万美元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 法定代表人 | 庄志捷 |
| 控股股东 | 多摩電子工業株式会社 |
| 实际控制人 | 多摩電子工業株式会社 |
| 关联关系 | 公司董事庄志捷任副董事长、总经理 |
| 信用情况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东莞市富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2.东莞市富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
| 名称 | 东莞市富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
| 住所 | 东莞市东城街道峡口沙岭西路3号A栋 | ||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东城街道峡口沙岭西路3号A栋 | ||
| 注册资本 | 60万元 | ||
| 主营业务 | 产销:耳机配件、塑胶电子、电子元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法定代表人 | 代娟 | ||
| 控股股东 | 代正伟 |
| 实际控制人 | 代正伟 |
| 关联关系 | 公司监事代正伟直接持股83.3333%的企业 |
| 信用情况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庄志捷回避表决。2026 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 年4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庄志捷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构成对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公司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在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并与合同签署方协商确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均暂未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东莞市富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关联采购主要系公司子公司优翔电子所租厂房原系富伟塑胶承租的一部分,富伟塑胶需代优翔电子上交水电费,两公司根据各自实际耗用情况分摊水电费,富伟塑胶不存在溢价收费的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或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等情况。
公司与多摩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主要系多摩电子为日方控股的中日合资企业,主要生产非HiFi大众消费级耳机、移动电源、车载充电器等各类电子产品并主要向日本市场销售。公司按照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向多摩电子销售模切制品和五金制品用于生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或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等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