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得科技(920180)_公司公告_爱得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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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得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0

证券代码:920180证券简称:爱得科技公告编号:2026-041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2025年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为保障公司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保护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性及完整性,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结合公司自身组织架构、资产结构、经营模式及外部监管环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将根据公司发展持续优化与动态完善。现就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主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说明如下: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及遵循的原则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构建科学规范的决策、执行与监督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规范公司会计行为,强化审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结合。

(2)内部控制对公司全体人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个人均不得拥有超越

内部控制的权力。

(3)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过程。

(4)内部控制确保公司内部机构、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权限划分清晰、合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实现不同机构与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治理架构、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研发活动、合同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关联交易控制、研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有关情况

1.控制环境

(1)为规范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与管理需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控制环境、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整套内部控制制度贯穿经营管理各层级、各环节,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公司已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严格依规履职,议事规则规范,有效发挥专业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公司设内审部并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并定期提交专项报告。重点开展对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合规性审核等审计监督工作。

2.风险评估

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行业及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内控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制定和完善了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业务交易风险的可知、可防与可控,保证了公司的经营安全。

3.控制活动

公司在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管理、会计系统控制等的措施。

(1)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授权范围内融资等采用公司各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发行股票、资产重组、转让股权、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按不同的交易额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2)责任分工控制

公司为了预防和及时发现在执行所分配的职责时所产生的错误和舞弊行为,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制定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如将现金出纳和会计核算分离;将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

公司在外部凭证的取得及审核方面,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划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相互审核制度,有效杜绝了不合格凭证流入公司内部。在内部凭证的编制及审核方面,凭证都经过签名或盖章。重要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均设专人保管,设登记簿由专人记录。经办人员在执行交易时即时编制凭证记录交易,经专人复核后记入相应账户,并送交会计和结算部门,登记后凭证依序归档。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

公司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公司建立了一系列资产保管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并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专职人员,从而使资产和记录的安全和完整得到了根本保证。

(5)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建立了公司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制订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公司目前已制定并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财务部门职责、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这些财务会计制度对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障财务会计数据可靠,防止、发现和及时纠正错误或舞弊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4.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

公司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公司设立内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内部存在控制缺陷和异常事项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

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和影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5.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在内部控制检查与监督过程中,若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管理层应及时向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告中说明内部控制出现缺陷的环节、后果、相关责任认定、追究以及拟采取的整改、补救措施。董事会应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在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公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并执行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内部机构调整及管理要求的需要,持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控制制度的可操作性,以使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发展。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基准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2%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注:具体操作时,选取评估年度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三项缺陷定量标准中的最小值作为最终缺陷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限制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3)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缺陷限制定性标准
重要缺陷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大错报标准,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评价基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限制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重大缺陷: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重要缺陷: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未建立反舞弊制度程序和控制措施;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五、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我们认为,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2026年,公司将持续改进内部控制体系,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业务数据及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为公司的业务决策提供数据的有效支撑,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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