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忠恕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南舒宇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张凯轩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向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石英产品。”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总预计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目前,根据公司实际销售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北京通美晶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金额拟从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增至不超过6,000万元,与扬杰科技的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变,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总预计金额新增至6,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核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