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公告编号:2025-056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10: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持续督导,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切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向我所报告,并及时开展现场核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应当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上市公司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现场核查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或者向银行申请提供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必要资料。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