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光电(920168)_公司公告_通宝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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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6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3 月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学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 人。

董事长刘国学、副董事长刘威、董事陶建芳、王波、独立董事钱宽裕、姜建 庆、张方芳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6,782.07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3,000.00 万元,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以及

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

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通宝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18,793,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6.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889,278.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

费用36,068,566.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820,711.64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案之日(2024 年5 月20 日)至2026 年2 月

1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25,153,656.51 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为人民币125,153,656.51 元。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6,068,566.36 元(不含增值税),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8,518,867.93 元 (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8,518,867.93 元(不含增值税)。

具体置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通宝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2026]14197 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聘任宦霞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6 年2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793,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7

元。公司注册资本由5,638 万元增加至7,517.34 万元,总股本由5,638 万股增

加至7,517.34 万股。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6]5286 号《验资报告》。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

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股本变化、公司类型变化以及依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拟对《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章程备

案等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6-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6-018)。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定于2026 年4 月10 日下午15 时以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6 年3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2026-016)。

三、备查文件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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