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计划 于2026 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的综合授信,此次综合授信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远期结售 汇保证金及项目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有效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 司不动产(冀(2023)元氏县不动产权第0000516 号)、(冀(2024)元氏县不 动产权第0001920 号)、(冀(2024)元氏县不动产权第0009963 号)、(冀(2024) 元氏县不动产权第0001919 号)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 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3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数为9 票;反对票数为0 票;弃权 票数为0 票;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