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新材(920163)_公司公告_方大新材: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4人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61人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1人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1,427.45万元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10,326.95万元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8,240.27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7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方大新材: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4人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61人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1人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1,427.45万元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10,326.95万元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8,240.27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7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39制造业、制造业、
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52批发和零售业批发和零售业
D44-4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G5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8,558.97万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877.2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

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鲁朝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6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5年审计收费4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

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友好协商确定,不会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