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2025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309.2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7%; 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4,438.4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78%;实现经营 性现金流量净额9,744.9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74%。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会各司其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做出了 应有的贡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公司董事认真履职并 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各抒己见、深入 讨论,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 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同时,公司董事积极参加有
关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 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 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 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 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召开情况如下:
1、2025 年4 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 及摘要、董事换届等26 项相关议案。
2、2025 年5 月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4 项相关议案。
3、2025 年7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认定核心员工、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5 项 相关议案。
4、2025 年8 月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半年度报告、聘任高管人员等5 项相关议案。
5、2025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
1、2025 年5 月20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换届等16 项相关议案。
2、2025 年8 月15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认定核心员工、取消监事会并 修订公司章程等4 项相关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两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 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杨志、独立董事李卜海、董事刘健文组成, 杨志先生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成员对公司2025 年发展规划及经 营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小蓉、独立董事马莉、职工董事姚新 平组成,李小蓉女士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季报、半年报及年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讨 论和审议。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及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和 《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202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与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督促年审 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 利益。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
2025 年4 月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 年5 月20 日公 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和要求,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5 年度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公司非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的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已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之“第八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部分予以详细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 6.00 万元/人/年(税前)。
六、2026 年公司董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 决议,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尽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 力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同时董事会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深化业务发展,完善战略布局
公司继续将可变信息标签及不干胶材料作为市场拓展重点,将方大(惠州) 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华南生产基地,有序推进自动化涂布生产线的安装调 试,快速释放产能,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坚持自主研发,夯实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动行业技术发展,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坚 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方向,不断巩固提高专有的技术优势,通过上下游产业的 研发联动,优化公司技术创新方向,不断提高公司研发技术的核心竞争优势。
(三)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 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 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 大化。
(四)信息披露方面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 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