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3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2604%,可交易
时间为2026 年3 月27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本次解 除限售
股数占 股本比 公司总
是否为控 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或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
限售登记 股票数量
尚未解除
限售的股
任职情况 本次解限
序号 股东姓名
售原因
或名称
票数量
例
1 田新生 否 副总经理 原董事、 B 110,000 0.0855% 15,000
2 李超 否 原监事会 主席 B 75,000 0.0583% 0
3 王亮 否 原监事 B 75,000 0.0583% 0
4 殷俊凤 否 原职工监 事 B 75,000 0.0583% 0
合计 335,000 0.2604% 15,000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60,091,985 46.6860%
1、高管股份 64,498,500 50.1095%
2、个人或基金 0 0%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3,121,875 2.4254%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1,002,800 0.7791%
5、其他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68,623,175 53.3140%
总股本 128,715,160 100.00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 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
五、备查文件
1、《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2、《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3、《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4、《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 知》;
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 清单》。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