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新材(920163)_公司公告_方大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方大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2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8月5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志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刘健文因工作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3)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9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总经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杨志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暨职工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许硕、安淑敬、杨凯、张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暨职工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马爱静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暨职工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聘任张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陈晴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暨职工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