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检测(920160)_公司公告_北矿检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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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检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920160 证券简称:北矿检测 公告编号:2025-138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需要股东会决议的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第八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津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参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按月度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第十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第十三条 董事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公司组织培训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工作制度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承担。第十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做出扣减或取消薪酬/津贴、解除职务等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按相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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