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0 证券简称:北矿检测 公告编号:2025-139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需要股东会决议的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二)经股东会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造成违约经济损失由公司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
(三)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要求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公司每年应当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还应当披露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等。
第三十三条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聘任其承担审计工作:
(一)将所承担的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二)审计报告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存在明显审计质量问题的;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披露年报信息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