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能科(920158)_公司公告_长江能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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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9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电子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子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记录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临时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1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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