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合股份(920145)_公司公告_恒合股份: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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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920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4日,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1,700万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6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56.60万元,到账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87万元,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VOCs在线监测系统及核心传感器装配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公司7,712.726,264.9481.23%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5,730.884,477.7178.13%
合计--13,443.6010,742.6579.91%

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1027800000076916310,939,220.09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81107010147021643184,973,509.52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支行811070101460216402714,158,164.38
合计--30,070,893.99

(备注:截至 2025 年12 月 5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高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募集资金利息收益所致)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况

单位:万元

序号原定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前拟投资金额改变后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后拟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主要原因(请简要描述)
1VOCs在线监测系统及核心传感器装配测试中心建设项目7,712.72VOCs在线监测系统及核心传感器装配测试中心建设项目6,264.94原项目实施完成,已结项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730.88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477.71原项目实施完成,已结项
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00.00受客户回款率下降及业务扩张支出增加的双重影响,公司对补
充流动性的需求日益增加
4-0挥发性有机物回收处理装备及监测分析仪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607.09为把握市场机遇,公司通过新增募投项目完善公司产品与产业链布局,为公司增加营收提供强有力支撑
合计-13,443.60-13,749.74-

(备注:公司募集资金“ 改变后拟投资金额”高于“ 改变前拟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募集资金利息收益所致)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对节余资金作出如下安排:其中1,400.00万元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1,607.09万元拟投入新募投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回收处理装备及监测分析仪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23年度、2024年度,恒合股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073.46万元和-1,887.3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自2024年起由正转负,主要受客户回款率下降及业务扩张支出增加的双重影响。尽管2025年前三季度回款情况有所改善,但受营收下滑影响,经营现金流仍未能恢复净流入。该变化导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储备持续消耗,整体流动性压力显著增大,对短期偿付与日常运营的保障能力构成一定的挑战,因此公司对补充流动性的需求日益增加。新募投项目 挥发性有机物回收处理装备及监测分析仪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能够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与技术升级,延伸并完善 回收处理+全场景监测”产业链,增强公司在环保装备领域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工业园区6号西区厂房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建设内容:公司针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当前市场需求,结合公司业务布局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拟投资2,096.36万元用于 挥发性有机物回收处理装备及监测分析仪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除使用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1,607.09万元外,资金缺口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资金将用于租赁研发生产加工测试场地,购置先进的生产、测试及配套辅助设备,招募并培训相关研发、生产与管理人员,开展七大类产品的研发升级与产业化,具体包括:

(1)新型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通过智能化模块设计,实现多种工艺组合,提升排放标准至毫克级,降低能耗15%以上,增强系统稳定性与适应性。

(2)移动式混合烃回收及CNG/LNG制备装置:采用膜分离与复叠制冷等集成技术,实现撬装化、小型化设计,适用于分布式气源回收,降低投资成本和能耗。

(3)ORVR自动识别型加油枪:研发可自动识别车辆ORVR系统的加油枪,识别率达90%以上,兼容ORVR与非ORVR模式,满足国标要求,寿命达5年。

(4)智能型油气回收泵:通过负载识别实现ORVR模式自适应控制,简化系统结构,降低成本,提升回收效率与设备寿命。

(5)ORVR自动识别型加油站在线监测系统:结合压力传感与气液比数据,精准识别加油模式,提升监测准确性与兼容性,支持环保合规管理。

(6)气相色谱分析仪及配套设备:涵盖环境空气与污染源非甲烷总烃监测,提供高精度检测与多参数配套支持,满足超低浓度监测要求。

(7)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采用FID/PID双检测技术,实现多因子快速检测,提升设备稳定性与便携性,覆盖多元监测场景。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契合公司战略布局,围绕挥发性有机物回收处理与监测分析开展业务,推动产品结构优化与技术升级,延伸并完善 回收处理+全场景监测”产业链,增强公司在环保装备领域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四)改变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

在政策方面,当前,国家将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高端环保装备制造置于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高度。2025年,多部委相继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关于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装备、新污染物检测设备等列为重点攻关方向,并推动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升级。这些纲领性文件不仅为本项目提供了明确的技术研发指引,更营造了鼓励创新、支持国产化的有利政策环境,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基础。在技术与研发层面,公司在该领域拥有扎实的技术储备与研发能力。在油气回收治理方面,公司已掌握吸附、冷凝、膜分离等主流工艺,并成功完成多代产品迭代,为研发智能化模块、新型复叠制冷等技术提供了成熟平台;在ORVR与监测系统方面,公司拥有超过多年的加油枪、真空泵现场服务经验及多代在线监测系统研发经验,对核心部件与客户痛点理解深刻;在分析仪器方面,公司已掌握 色谱分离+FID”核心检测技术,并完成了初代便携式检测仪开发。同时,公司拥有一支涵盖硬件、软件、工艺的完整研发团队,能够保障本次各项技术升级与新产品开发目标的实现。

在市场与产业化层面,在市场层面,公司已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下游行业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应用于其数千座站点,品牌信誉较好。这不仅意味着对新产品的潜在需求,更提供了通过现有招标采购渠道、技术交流机制实现快速导入的路径。在产业化层面,公司具备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系统集成、运维服务的能力,拥有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和较大规模项目交付经验,如2024年以第一名成绩中标中石油全国集采。深厚的客户关系与成熟的销售网络,能够确保研发成果与市场需求高效对接,并为新产品的快速市场导入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剩余部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 挥发性有机物回收处理装备及监测分析仪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公司经过审慎论证,符合行业和市场趋势,有利于落实公司战略规划,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具有可行性。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司尚需办理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程序,公司将积极争取尽快完成。

四、本次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经过综合审视、论证项目实际情况、实施环境及后续建设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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