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9号立方控股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林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2025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