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9号立方控股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林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包晓莺、覃勇、于桂娥、郑河荣、吴军威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公司现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周林健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董事会确认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于桂娥女士、吴军威先生、郑河荣先生三人继续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于桂娥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