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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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原因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人数拟从5人增加至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并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5-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5名,其余为非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其余为非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 |
| 第一百五十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第一百五十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
召集人。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