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24证券简称:南特科技公告编号:2026-020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2025年度经营目标与战略规划,系统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经营计划得到有效落实与执行。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既定战略部署,在深入贯彻国家政策导向的基础上,持续强化经营管理,积极应对市场挑战。通过在生产环节实施精益化管理、优化销售渠道布局、完善采购供应链体系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公司有效提升了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确保了全年生产经营活动的平稳有序开展。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439.20万元,同比增长6.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22.85万元,同比增长1.0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
资产为207,961.20万元,同比增长46.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5,496.02万元,同比增长57.63%。
(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及核心产品保持高度稳定。基于下游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及自身技术优势,公司持续拓展产品线及应用领域,现已构建起从模具设计、熔炼铸造到精密加工的完整生产工艺链,打造了以高性能精密机械零部件制备为核心的全流程生产体系。在起步阶段,公司产品主要服务于压缩机领域,成功与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立股份、松下电器等家电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受益于家电市场的持续蓬勃发展,公司依托华南、华东两大生产基地的区位优势,实现了就近配套服务,推动产销规模保持稳健增长态势。
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局汽车精密零部件市场,已成功实现对东莞领峻、华粤传动等客户的批量供货,并陆续向江铃博亚、湖北加倍等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提供小批量产品及样品验证服务。随着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汽车精密零部件业务有望成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 2025-3-21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4、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关于授权法定代表人开展公司2025年度申请贷款业务、保理业务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10、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1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12、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
| 2025-4-30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子公司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含山支行申请借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授权法定代表人开展公司2025年度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2025-7-9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二次修订版)。 |
| 2025-7-15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5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 2025-7-18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拟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6、关于子公司拟向巢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7、关于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8、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2025-8-18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
| 2025-8-21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 | 1、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 2025-9-29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 | 1、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
| 2025-10-17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 | 1、关于2025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
| 2025-10-27 | 第五届董事会2025 | 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 年第十次会议 | 案;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 2025-11-3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2025-12-4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2、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3、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4、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6、关于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的议案;7、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2025-12-25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5年,公司董事会全年共组织召开6次股东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秉承公正公平、规范高效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高效执行决议内容,确保各项决策顺利实施。始终以保护股东利益为核心,董事会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 2025-4-10 | 2024年年度股东会 | 1、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关于授权法定代表人开展公司2025年度申请贷款业务、保理业务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2025-5-2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1、关于子公司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含山支行申请借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授权法定代表人开展公司2025年度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025-8-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拟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6、关于子公司拟向巢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7、关于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 2025-11-12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稿)》的议案;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的议案。 |
| 2025-11-19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2025-12-25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 1、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2、关于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规范运作,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循工作细则,高效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与决策质量。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战略委员会严格遵循《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能,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动态,与公司管理层就重大投资决策保持常态化沟通与协作。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深入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发展现状,围绕2025年公司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专业建议与意见,为公司战略方向的科学制定与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恪尽职守。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流程、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监督与核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与专业职能。通过高效运作,审计委员会显著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与财务透明度,为公司的规范化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与市场信誉。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提名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有效性。提名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经核查未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形。提名委员会通过定期审查与监督,确保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要求,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规范化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及其他相关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及行业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与考核程序,确保薪酬与考核机制的公平性、
合理性与激励性。通过建立健全的考核体系,委员会有效推动了公司管理层履职能力的提升,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保障。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研、与管理层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等,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详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董事履职评价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职,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保证了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各位董事2025年度履职自评结果全部为“称职”,三位独立董事自评结果全部为“称职”。
(六)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关,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并披露了所有拟披露公告及定期报告,未发生延迟披露或遗漏披露的情形。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始终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事项,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市场公信力与透明度。
(七)投资者关系工作情况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工作内容和方式以及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为投资者行使权利创造了条件。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未来将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投资者关系的构建、管理和维护,并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通过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实现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
(八)董事变动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加至9名,其中新增2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成员。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并选举朱小毛为公司董事,与公司原有的7名董事以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职工代表董事董仁中,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2025年11月27日,公司在北交所上市,相关制度生效。
(一)考核原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二)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实际担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其中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并根据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核发至个人。
(三)考核结果经考核,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勤勉尽责,较好完成了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报酬情况,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中予以详细披露。
四、2026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恪尽职守,扎实工作,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将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指导经营管理层制定并实施年度经营计划,重点关注新兴市场拓展、核心技术攻关、产品升级和产能优化布局等战略议题,确保各项经营指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力争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治理层面,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认真筹备、组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确保决策程序合规、高效。同时加强对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信息披露方面,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完善信息保密机制,杜绝选择性信息披露。持续开展董事、高管的合规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
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将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创新沟通方式,提升沟通效果。加强对投资者关注问题的梳理和研究,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此外,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市场水平,持续优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体系,探索更加多元化的激励方式,将核心团队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