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特科技(920124)_公司公告_南特科技: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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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特科技: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3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一)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授权法 定代表人开展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4,000万 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授权及贷款业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 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在上述授信 额度内,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知识产权、应收 账款或应收票据、货币资金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可根据实际情 况利用公司、子公司为相关业务进行担保;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 ,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

1、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 业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 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

2、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市南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 款业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 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

3、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市南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 贷款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特灵通、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特灵通以其所有的不动产进行抵押,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 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

4、授权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含);

5、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市南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 贷款业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 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

6、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市南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 的贷款业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

7、授权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2,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含);

8、授权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1,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 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350 万元(含);

9、授权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

10、授权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5,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

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6,000 万元(含);

11、授权公司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2,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含);

12、授权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2,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 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含);

13、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含山支行 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公司为 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含);

14、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 款业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 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

15、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贷款业务在内的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 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手续,与金融机构签署 上述综合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最终贷款融资金额、 期限、利率等以公司与业务相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其配套文件约定为准。

本次授权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 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未尽事宜根据本次股东会决议予以承接。

(二)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授权法 定代表人开展公司及子公司与重庆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2026年度应收账 款保理融资业务及保理业务,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恒为 此笔保理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 币15,000万元(含)。

上述保理额度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保 理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手续,与保理机构签署上述保理 业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最终保理业务的金额、期限、 利率等以公司与业务相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其配套文件约定为准。

授权额度超过上述总额的,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和股 东会决议程序。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 议、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三、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改善公 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二)《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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