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24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0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