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科技(920121)_公司公告_江天科技: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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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科技: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920121 证券简称:江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北交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改时亦同。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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