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星光工业村101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喜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558,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685,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6%。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558,14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明示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未明示表决权股数36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558,50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2.00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25,165,508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包智渊、胡嘉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