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2 证券简称:巴兰仕 公告编号:2025-163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的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结合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和流动资金需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46,552,377.8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1,831,171.9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4,85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2,425,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过。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一)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上述“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如经济环境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公司经营亏损;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等。
(二)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三)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公司可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及披露
公司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