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920112证券简称:巴兰仕公告编号:
2025-149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兰仕”、“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5年
月
日行使完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巴兰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5.78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9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85.00万股,由此本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185.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8,200.00万股增加至8,485.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75%。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142)。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巴兰仕于2025年
月
日在北交所上市,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285.00万股股票,已于2025年10月9日登记于国金资管巴兰仕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国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恬留和66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贝寅研究精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磬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磬晟联盈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珺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珺洲如意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以上对象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2025年
月
日)起锁定
或
个月。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2,185.00万股,其中:
向战略投资者配售380.00万股,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17.39%,向网上投资者配售1,805.00万股,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
82.6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5年9月29日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发行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9月2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5]295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本次发行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 一、限售流通股 | ||||||
| 蔡喜林 | 11,509,000 | 14.04 | 11,509,000 | 13.56 | 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二、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三、若公司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6个月内,本股东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本股东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12个月内,本股东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四、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 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五、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24个月;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的,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的,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 ||||||
| 上海晶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668,000 | 9.35 | 7,668,000 | 9.04 | 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二、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三、若公司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6个月内,本股东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本股东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12个月内,本股东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 实际控制人蔡喜林的一致行动人、持股10%以上的股东 |
| 四、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24个月;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的,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的,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 ||||||
| 冯定兵 | 7,216,000 | 8.80 | 7,216,000 | 8.50 | 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二、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三、若公司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6个月内,本股东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本股东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12个月内,本股东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四、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 | 实际控制人蔡喜林的一致行动人、持股10%以上的股东 |
| 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24个月;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的,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的,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 ||||||
| 徐彦启 | 4,175,000 | 5.09 | 4,175,000 | 4.92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自愿限售股东 |
| 陈健鹏 | 4,175,000 | 5.09 | 4,175,000 | 4.92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自愿限售股东 |
| 李松 | 4,175,000 | 5.09 | 4,175,000 | 4.92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自愿限售股东 |
| 上海汇兰仕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 | 3.66 | 3,000,000 | 3.54 | 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二、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三、若公司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6个月内,本股东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 实际控制人蔡喜林的一致行动人 |
| 本股东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12个月内,本股东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四、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24个月;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的,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的,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 ||||||
| 施武军 | 2,820,600 | 3.44 | 2,820,600 | 3.32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自愿限售股东 |
| 陈天 | 2,812,200 | 3.43 | 2,812,200 | 3.31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自愿限售股东 |
| 鲁晓军 | 2,726,200 | 3.32 | 2,726,200 | 3.21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自愿限售股东 |
| 张诗曼 | 2,378,000 | 2.90 | 2,378,000 | 2.80 | 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二、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 董事张绍誉的女儿 |
三、在本股东父亲张绍誉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父亲张绍誉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李晓鸿 | 1,664,000 | 2.03 | 1,664,000 | 1.96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自愿限售股东 |
| 邓仁超 | 1,653,000 | 2.02 | 1,653,000 | 1.95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自愿限售股东 |
| 王满祥 | 1,133,000 | 1.38 | 1,133,000 | 1.34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自愿限售股东 |
| 范斌 | 720,000 | 0.88 | 720,000 | 0.85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自愿限售股东 |
| 文元 | 42,000 | 0.05 | 42,000 | 0.05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自愿限售股东 |
| 国金资管巴兰仕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 | 887,198 | 1.05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配售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 | - | 759,870 | 0.9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 |
| 象 | ||||||
| 浙江国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恬留和66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316,608 | 0.37 | 上市之日起9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贝寅研究精选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253,287 | 0.30 | 上市之日起9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上海磬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磬晟联盈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189,965 | 0.22 | 上市之日起9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北京珺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珺洲如意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189,965 | 0.22 | 上市之日起9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深圳市祥意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祥意恒盈价值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9,964 | 0.23 | 189,964 | 0.22 | 上市之日起9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26,643 | 0.15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9 | 0.00 | 126,643 | 0.15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秋水高通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秋水高通定远门2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6,643 | 0.15 | 126,643 | 0.15 | 上市之日起9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深圳前海智德盛金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26,643 | 0.15 | 126,643 | 0.15 | 上市之日起9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深圳纳盈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纳盈秋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6,643 | 0.15 | 126,643 | 0.15 | 上市之日起9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上海荣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荣晟屹霖进取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6,643 | 0.15 | 126,643 | 0.15 | 上市之日起9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厦门冠亚创新肆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4,982 | 0.12 | 94,982 | 0.11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深圳市朗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朗溪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 94,982 | 0.12 | 94,982 | 0.11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金 | ||||||
|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 | 63,321 | 0.08 | 63,321 | 0.07 | 上市之日起9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小计 | 58,817,000 | 71.73 | 61,667,000 | 72.68 | - | -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
| 小计 | 23,183,000 | 28.27 | 23,183,000 | 27.32 | - | - |
| 合计 | 82,000,000 | 100.00 | 84,850,000 | 100.00 | - | - |
注1:上表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战略投资者持股数量未考虑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将本次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考虑在内。
注2:数据尾数如存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3:发行人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