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2025年7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