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10 证券简称:雷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2025年7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5、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6、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7、《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八)认真管理保存公司股东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建立档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没有规定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