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920106)_公司公告_林泰新材: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时间:

林泰新材: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1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2024年11月1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1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7号)。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58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947,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9,110,878.71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836,121.29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35号)。

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5年1月16日行使完毕,新增发行股票87.75万股,发行价格为19.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7,392,0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43,174.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648,875.1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09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林泰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账号使用情况
1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408810100100877218存续
2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408810100100877337存续
3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408810100100880826本次注销
4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苏通园区支行10727801040017652存续

四、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08810100100880826)余额(含利息)2,172.59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已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南通林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备查文件

(一)《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