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对照表》。现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2025年11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健持有公司股票11,701,127股,持股比例为20.96%;实际控制人宋苹苹持有公司股票35,000股,持股比例为0.06%;一致行动人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669,778股,持股比例为6.57%;一致行动人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839,042股,持股比例为1.50%。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6,244,947股,持股比例为29.10%。
2025年11月19日,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5,828,500股变更为56,593,500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宋苹苹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90,000股。刘健、宋苹苹、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6,334,947股,合计持股比例由29.10%降低为28.8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对照表》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