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林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2025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23)。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一)《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