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电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三协电机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迩特”)40%的股权以1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俊华,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对方为吴俊华,持有公司子公司摩迩特3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转让资产标的构成关联交易。针对上述事项,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与摩迩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新增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从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原预计金额 | 累计已发生金额 | 新增预计发生金额 | 调整后预计发生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调整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采购驱动器、编码器、技术服务、开拓市场推广维护服务、PM电机等 | 11,800,000.00 | - | 8,000,000.00 | 19,800,000.00 | 8,857,659.02 |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业务量增加。 |
|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电机等 | 132,000,000.00 | - | - | 132,000,000.00 | 68,524,378.00 | - |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 - | - | - | - | - | - |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关联租赁 | 1,058,000.00 | - | - | 1,058,000.00 | 529,000.00 | - |
| 合计 | - | 144,858,000.00 | - | 8,000,000.00 | 152,858,000.00 | 77,911,037.02 | - |
注1:以上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及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部初步统计的不含税金额,具体以公司审计数据为准。注2:关联租赁金额为含税金额。注3: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统计截止日为2025年11月30日,金额包括公司2025年1-11月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以及和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新增预计关联交易内容
| 序号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6年新增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 |
| 1 | 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 | 采购PM电机等 | 8,000,000元 |
(二)新增关联方基本情况
| 关联方名称 | 注册资本 | 住所 |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 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 | 100万元人民币 | 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富民路218号3号楼1层西侧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吴俊华 | 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三)新增关联方关系概述
1、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
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需要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
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对公司的正常营业与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故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从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日起计算。本次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