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电机(920100)_公司公告_三协电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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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3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电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三协电机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迩特”)40%的股权以1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俊华,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对方为吴俊华,持有公司子公司摩迩特3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转让资产标的构成关联交易。针对上述事项,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与摩迩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新增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从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原预计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新增预计发生金额调整后预计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调整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采购驱动器、编码器、技术服务、开拓市场推广维护服务、PM电机等11,800,000.00-8,000,000.0019,800,000.008,857,659.02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业务量增加。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销售电机等132,000,000.00--132,000,000.0068,524,378.00-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关联租赁1,058,000.00--1,058,000.00529,000.00-
合计-144,858,000.00-8,000,000.00152,858,000.0077,911,037.02-

注1:以上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及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部初步统计的不含税金额,具体以公司审计数据为准。注2:关联租赁金额为含税金额。注3: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统计截止日为2025年11月30日,金额包括公司2025年1-11月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以及和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新增预计关联交易内容

序号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2026年新增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
1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采购PM电机等8,000,000元

(二)新增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注册资本住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
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100万元人民币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富民路218号3号楼1层西侧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吴俊华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新增关联方关系概述

1、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

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需要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

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对公司的正常营业与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故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从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日起计算。本次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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