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5-143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富民路222号公司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109,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54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464,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6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109,16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109,16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雷智赋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雷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灵
犀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45,795,16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与深圳市德智高新有限公司、卡尔驱控(深圳)技术有限公司、诸暨市荣义电脑袜机维修部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股数53,109,16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与晟亿电气(上海)有限公司、盛祎、朱绶青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股数8,776,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回避表决情况
避表决;公司与深圳市德智高新有限公司、卡尔驱控(深圳)技术有限公司、诸暨市荣义电脑袜机维修部的关联交易无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股东盛祎担任晟亿电气(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租赁房屋所属人为股东盛祎与股东朱绶青,股东盛祎、朱绶青、盛月瑶为一致行动人。因此股东盛祎、朱绶青、盛月瑶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3.01 | 《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雷智赋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雷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 | 1,048,800 | 100% | 0 | 0% | 0 | 0% |
| 司、深圳市灵犀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3.02 | 《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与深圳市德智高新有限公司、卡尔驱控(深圳)技术有限公司、诸暨市荣义电脑袜机维修部的日常性关联 | 1,048,800 | 0% | 0 | 0% | 0 | 0% |
| 交易的议案》 | |||||||
| 3.03 | 《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与晟亿电气(上海)有限公司、盛祎、朱绶青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48,800 | 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侯燕玲、王佳琪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