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1 证券简称:大鹏工业 公告编号:2025-154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巨宝四路162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鹏堂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郭洪鑫、栾宝云、刘存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例借款,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李鹏堂、李俊堂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