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工业(920091)_公司公告_大鹏工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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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工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920091 证券简称:大鹏工业 公告编号:2025-156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5日,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15,000,000股,发行方式为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5,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9,537,568.44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智能工业清洗设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94,604,200.0000%
(二期)限公司
2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华耐视(哈尔滨)智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4,933,400.0000%
合计--119,537,600.0000%

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支行451902535010008119,537,600.00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1690097884990
合计--119,537,600.00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超过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全体股东的收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鹏工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大鹏工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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