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46,465,200.00元变更为61,465,2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6,465,200.00股变更为61,465,200.00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第三条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于2025年9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 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1,500.00股,于2025年11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61,465,200元人民币。 |
|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