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11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月26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依法定程序和时间发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董事赵国祥、王志永、甘权、刘昱熙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议案
1.议案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房产》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惠州柏星龙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松柏路2号的厂房、宿舍及配套场地与设施闲置出租。本次新增对外出租后,累计出租资产已达《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提请董事会审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 (二)《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30日
